新闻中心
  • 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期待构建利益机制
  • 作者:  编辑:gjs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时间:2018年01月16日
  •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解决因体制机制等多种因素影响造成的职业教育人才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的“两张皮”问题。

    全国高职院校全日制在校生已逾千万

    教育部2017年12月7日发布的《2016年全国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报告》称,全国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已达1341所,全日制在校生数1048.6万人,形成了世界最大规模的专科层次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体系。

    2017年9月28日教育部例行新闻发布会给出的另一组数据是,我国每年约有280万个家庭通过高职实现了拥有第一代大学生的梦想,实现了教育代际向上流动。每年面向农民、农村转移劳动力、在职职工、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等对象的各类培训,则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发展道路。

    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已经具备大规模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能力,在现代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一线新增从业人员70%以上来自职业院校毕业生。

    被喻为“航海家摇篮”的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下称“南通航院”)党委书记袁卫国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作为一所有着57年办学史的高职院校,南通航院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江苏全省航运企业60%以上的船长出自该校。另外,学校36%的航海类毕业生实现境外就业。为此,该院曾先后入围“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50强高校”“中国高职高专院校竞争力50强高校”等评选。

    在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了解到,该院全面对接当地综合交通运输产业体系,专业设置与行业发展契合度达70%;到目前为止已经为江苏提供了60%以上的公路建设项目经理、技术骨干,交通运输系统财务干部和汽车“4S”店高级管理人员。学院牵头组建江苏交通运输职教集团和江苏汽车职教联盟,集团和联盟成员覆盖近300家政府部门、院校、企业和科研院所。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发现,因为未能达到产教融合的深度和广度,资金技术不足、就业渠道狭窄的高职院校往往会选择开设投入较少的“万金油”专业。曾有媒体-报道称,一项针对全国1266所高职院校的调查显示,超八成院校都在开设财会、英语、计算机应用等专业,这些同质化专业的课程设置又和普通高校的本科教学极为相似。

    另一方面,一些领域的人才供给却严重不足。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授祁洪祥曾撰文提及,江苏“十二五”期间需要现代物流业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约12万人,而该省开设相关专业的50多个普通及高职院校在期内能够提供的仅为3万人左右。

    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不高

    教育部研究课题“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新案例、新思路和改革策略研究”主持人之一李进副教授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近年来,许多地方都在通过制度建设、政府购买等方式引导本地区校企合作,如宁波已有39个行业组织,苏州已有47个行业组织,青岛已有29个行业组织参与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

    据南通航院副院长施祝斌教授介绍,通过校企合作,该学院与南京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和两江海运有限公司形成以“教学船董事会”为核心的互利合作体制机制,共同建造了三艘融生产、教学、科研于一体的航海教学船(海上工厂),按照“基本职业素养(校内)→基本职业技能(实船)→专业技能(校内)→综合职业能力(实船)”的方式塑造学生职业技能与适岗能力。

    然而,《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注意到,因为缺乏企业的资金支持,类似“海上工厂”这样投入动辄数千万甚至上亿元的实训平台在我国的高职院校中并不多见。

    “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新案例、新思路和改革策略研究”课题组通过重点走访和问卷调查得到的数据是:84.91%的企业校企合作意愿是为获得人力资源、73.58%是为开展员工培训、71.7%是为争取技术支持,为履行社会责任而参与其间的仅占28.3%(问卷设置为多选项)。

    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课题“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对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机制研究”得出的结论为:“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不高。”来自该课题组的另一个数据是,目前全国高职院校实践性教学课时在总课时中的占比只有40%。

    李进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产教融合仍是高职教育的一项短板,没有充分考虑企业主体地位和利益诉求是重要成因。企业从选择合作院校开始就要不断投入,比如,寻求区域位置、专业方向、技术技能、人才就业都能匹配的合作对象需要付出机会成本、时间成本、人力成本乃至谈判成本;直接面向学生的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材开发、专业实践需要资金和设备;向合作院校的投入主要包括共建基地、共建专业、设置奖项、提供资金、选派专家等等,回报机制却没有相应形成。

    李进认为,企业为适应校企合作还会产生自身建设成本。比如,建立相关制度和运行体系。另外,校企合作容易受到经济形势、产业形势和人才培养周期的影响。因此,企业往往会因主动避险而选择“有所不为”。

    产教融合的利益机制亟待健全和完善

    南通航院院长陈明研究员认为,高职教育是直接为区域经济和行业经济服务的跨界组织,政府、行业、企业、受教育者乃至社区等都是利益相关者,他们在高职院校的办学过程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有着各自的诉求,共同影响着高职院校的生存与发展。

    “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对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机制研究”课题组认为,平衡并满足多元主体的利益诉求是高职院校的治理基础,完善的成本补偿机制则是企业参与合作的根本保证。

    教育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双主体办学的治理结构、实现途径和政策研究”课题组的调研结果是,国家的职业教育经费直接划拨给学校,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并不能直接从中得到相应补偿;校企合作牵涉到股权、人事、国有资产管理三大核心问题。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就股权问题确立了原则,但缺乏操作层面的规定,对于人事交流、国有资产管理更鲜有涉及。对于占据绝大多数的公办高职院校而言,上述问题如不能有效解决,校企合作只能停留在表层的契约式合作阶段,很难向深入的法人型合作转换。

    另外,企业参与校企合作主要是对未来人力资本的投资,而课题组调研发现,企业参与培养的学生留在本企业工作的不到50%,持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不到30%。企业作为理性的经济人,如果没有回报或者回报过低就会放弃这种投资。

    陈明据此建议,政府应当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长效补偿机制。建议通过立法途径保障合作企业的利益,抓紧出台《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尽快修订《职业教育法》并衔接《教育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引领和规范校企合作行为。地方政府须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制定具有地方特色的法规,明确校企双方的责权利,规范企业补偿机制,促进和保障校企合作。同时,制定相应政策,从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设立校企合作基金、建立以奖代补机制等维度吸引和鼓励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

        陈明还建议,成立各级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委员会,让行业组织参与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的制定及落实,将本行业产品或服务标准、从业人员基本要求和职业文化引入到职业教育中;高职院校则应该发挥自己的资源优势,尽量提供人才和技术等支持,以降低企业技术开发及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成本。


版权所有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发展规划处(产教融合处)
电话:0577-86681500 传真:0577-86681500 技术支持:麦拓科技